“三调联动”显效能 水利纠纷终化解
2026-02-03 15:49:10          来源:湖南法治报 | 编辑:李颖 | 作者:周镇涛 | 点击量:6594         

湖南法治报讯(通讯员 周镇涛)近日,凤凰县吉信镇成功化解一起因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引发的矛盾纠纷,通过“三调联动”机制,组织多部门联合调处,促使双方达成整改协议,既保障了基本农田灌溉,也维护了乡村建设秩序。

启动“三调联动”,赶赴现场调解

2025年12月,吉信镇某村河道整治施工过程中,包工头刘某为求行洪顺畅,擅自改建历史形成的简易拦河坝,导致其蓄水功能大幅减弱。下游依赖此坝灌溉的村民强烈反对,现场发生对峙。村干部协调无果后上报,镇综治中心立即启动“三调联动”,组织司法、自然资源、农业等部门及驻村干部成立联合工作组,第一时间赶赴现场。

稳定双方情绪,厘清争议焦点

工作组抵达后,首先隔离冲突双方、安抚情绪,防止事态升级。随后开展实地勘察,详细测量坝体改动数据,并调阅项目图纸、土地权属等资料,走访老村干部核实该坝的历史功能。经查,该坝虽非正式水利设施,但有事实上的灌溉保障作用,关乎下游数十亩基本农田,其功能变更直接影响农户生产。

调解人员分头与村民代表、包工头刘某深入沟通。村民代表要求恢复拦河坝原有宽度,保障灌溉用水,批评施工方擅自变更、漠视民意。刘某承认自己沟通不足,但收窄坝体是出于行洪安全的专业考量,并担心恢复原状将增加成本、延误工期。

明确整改责任,寻求解决方案

掌握情况后,工作组进行综合研判,组织双方当面协商,既肯定刘某参与乡村建设的贡献,也指出其沟通不当、考虑不周的问题,同时引导村民依法维权,支持建设大局。最终达成协议:刘某按工作组指导的技术方案,将拦河坝恢复至保障下游灌溉所需的原有宽度,自行承担成本,并确保质量。村民方同意在整改期间不再阻挠其他正常施工,并予以必要配合。农业部门提供技术指导,综治中心与村委会监督落实。

协议达成后,刘某在指导下按期完成整改,经农户试水,灌溉功能有效恢复,纠纷圆满化解。

案例启示:这起纠纷的化解,并非简单评判对错,而是将保障春耕的民生之需与项目建设的规范之求放在同等重要的位置,在倾听与理解中寻到了情、理、法的平衡点,最终导向一个各方都能接受的解决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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